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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风隆德

隆德:提升实名举报处理工作质效

稿件来源:隆德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: 2025-09-18 15:04:18

  近年来,隆德县纪委监委认真落实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》要求,着力把好实名举报受理、办理、反馈“三道关”,切实提升实名举报处理工作质效。

  把好实名举报受理关。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在接到信访件后认真甄别筛选,严格按照受理范围规定进行分析研判,对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初次实名检举控告,第一时间开展核实告知工作,向检举控告人核实确认署名人及联系方式是否正确、举报原件与检举控告人所述内容是否一致等细节内容,确保举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,同时告知举报人其权利和义务,主动向其说明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,避免举报人一信多投、重复举报。

  把好实名举报办理关。针对实名检举控告件,县纪委监委承办部门始终坚持优先办理、优先处置原则,在收到实名检举控告件后,及时研提处置意见,根据案情复杂程度限定办结时限,防止压件不查、久拖不办;在办案过程中案件承办人适时与实名检举控告人沟通,及时听取检举控告人合理意见建议,确保核查内容有依据、核查方向不偏离,切实提高信访件查办质效,同时进一步提升举报人对信访工作的参与度,有效减少或避免检举控告人出现“重复访、越级访”问题。

  把好实名举报反馈关。县纪委监委不断完善实名举报反馈工作机制,按照“谁办理、谁反馈”原则,承办部门在调查处理结束15个工作日内,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取面谈、电话等方式及时反馈办理结果,充分听取举报人意见建议,耐心解答其疑惑,变举报人“上门问”为承办部门“主动答”,确保事事有结果,件件有回音,切实提高举报人信任感和满意度。(隆德县纪委监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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